2007年12月30日星期日

胡 平:也谈"替富人说话"

不久前,经济学家茅于轼先生发表文章,提出了"替富人说话"的问题,引起热烈争论。应该说,替富人说话是个很有意义的话题,只可惜作者在关键处语焉不详,半途而废。

正像茅于轼所说,毛泽东利用马克思的剥削理论,鼓动穷人起来剥夺富人。在那时,替富人说话是危险的,甚至是有罪的。敌视富人、剥夺富人的结果并不是达到共同的富裕,而只是造成了普遍的贫穷。可惜作者没有引出进一步的逻辑结论。我要强调的是,替富人说话,首先就要替在毛泽东时代被打倒被共产的地主富农资本家说话。这就要求中共当局必须承认它先前犯下的错误,为昔日的地主富农资本家平反,恢复名誉,把原先共去的财产物归原主,起码也应该给予适当的物质赔偿。

有人说,搞共产是毛泽东时代的事,和现在的政府没关系。现在的政府既然不再共产,不再迫害地富资本家,也就是说,现任政府既然在实际上早已终止了前任政府的错误政策,这也就可以了。

不对。一般来说,后面的政府是否应该为前面的政府所犯下的错误承担责任。这取决于前后任政府彼此之间的关系。如果新政府的权力是从旧政府的手里直接获得的,也就是说,新旧政府存在着明显的继承关系,那么,新政府就应当为旧政府的所作所为负责。如果新政府的权力不是直接从旧政府手里获得的,而是通过革命打倒旧政府夺来的,或者是通过民主选举被人民授予的,也就是说,新政府和旧政府在权力上没有继承关系,那么,新政府就可以不对旧政府的行为负责任。

在谈到后面的政府为前面的政府认错道歉时,人们常常会提起前西德总理勃兰特的故事。勃兰特总理在1971年访问波兰时,在被德国纳粹杀害的波兰人纪念碑前下跪。这一举动被很多人视为典范。其实认真说来,勃兰特原本是可以不下跪不道歉的,因为发动世界大战、迫害犹太人都是纳粹政府干的,而纳粹政府已经被彻底打垮,战犯和凶手们已经受到严厉的惩罚。罪恶已经得到清算,正义已经得到伸张。勃兰特本人当年是坚定的反法西斯战士,是纳粹政权的对手,他是通过民主选举当的总理。勃兰特政府的权力和纳粹政府毫无关系,因此他没有必要为纳粹犯下的罪行下跪道歉。

中国则不然。在中国,虽然政府换了好几届,掌权的一直是同一个共产党。更重要的是,共产党的权力转移从来是私相授受,现任政府的权力是直接从前任政府手里获得的。后者既然直接继承了前者的全部权力和全部资产,当然也就继承了所有的责任和所有的债务。不错,邓小平给地富们统统摘了帽子,并且提出了致富光荣的口号。但仅仅这样做还是很不够的。过去杀了人整了人抢夺了人家的财产,现在不再杀了不再整了不再抢夺了就算完了吗?当然不算完。还需要追究施害者的罪责,纵然我们宽恕施害者而不予法律追究,那也必须要求当局给受害者恢复名誉和物质赔偿。

这层道理很简单,但是,许多为当今的富人说话的人却总是避讳这一点。想来他们是认为,提出为地富资本家平反和给予物质赔偿必定是令当局反感的,是不可能被当局采纳的。但问题是,如果我们祇为今天的富人说话,却不敢为昨天的富人说话,而今天的很多富人正是靠剥夺昨天的富人起家的,那么我们就不是在为富人说话,而祇是在为强盗说话。事情既是如此清楚,如果我们在如此清楚的事情面前尚且不敢理直气壮地提出问题并进行义正词严的谴责,那只能使专制政府更加泯灭良知,以为天下人都好糊弄得很,从而在现实中做起恶来更加肆无忌惮。应当看到,在促使专制统治者接受民主改革的诸种动因中,良心发现是其中很重要的一条;而要让他们良心发现,就必须大声提醒他们犯下的罪过,唤起他们的愧疚感,让他们良心日夜不得安宁,这才能使他们痛下决心改过自新。坏人都是给惯坏的。我们不能再惯了。◆

原载北京之春2008年1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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