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26日星期一

杨支柱:我们平时就需要制造敌人么?

  友人五岳散人着文《天灾面前,我们不需要制造人间的敌人》,批评了那些拨弄是非攻击姚明捐款太少、李宇春献血作秀的人。该文的大部分具体内容我是非常赞成的,但作者把把文章的主旨归结为“天灾面前,我们不需要制造人间的敌人”,我坚决反对。
  
   "天灾面前,我们不需要制造人间的敌人",平时就需要或应该制造敌人么?任何时候都不应该"制造"敌人吧?但是如果确实有"敌人"或不那么光彩、不那么 科学的做法,批评一下又何妨?有了天灾,就应闭嘴么?由于五岳散人并不掌握任何权力,他当然是没有能力让那些拨弄是非攻击姚明捐款太少、李宇春献血作秀的 人真的闭嘴,但是这种论调却可以给掌权者让批评他们的人闭嘴提供“民意支持”。
  
  钱钢先生就走得更远,他在《现在是解民于倒悬的关 键三天》(《南方都市报》2008年5月14日)一文中指出:“有的传媒朋友,现在就把注视的焦点集中在问责和反思。我想对你们说,你们想做的这一切都应 该做,但现在不是时候。”。钱文遭到了梁闻道的“商榷”。梁闻道说,"万众一心,表达不同",何况根本就没法界定何时为问责和反思的适当时机!当然,梁说 的“万众一心”只是就志愿者、捐献者和批评者、问责者而言,顶多还包括电视机前感动的观众、收音机前悲痛的听众,想发灾难财的人并不在此列。事实上,许多 批评者、问责者也是捐了款的,哪怕是其中并不相信捐款组织者廉洁的人,他们可能仅仅是因为相信总还有一部分捐款会用到灾民身上。
  
   “aoyun压倒一切”和“地震压倒一切”在逻辑上有什么不同吗?平时可以没人性,只需要在天灾时有人性?或者,平时只需有人性,天灾时必须成圣徒?“时 机论”和“国情论”其实同样是特色理论,并不符合人类普适价值的。天灾或许能成为中国进步的一个契机,但基本的道德准则并不因为有无天灾而有所不同。难道 天灾一过,贪污就合理了?政府盖豪华大楼就合理了?万不得已需要限制公民权利的行使,那也是灾区本身,不应当借机在灾区之外限制公民权利。
  
   国务院决定在国家机关、边境、使领馆降半旗3日以哀悼地震死难者,这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首次实施。虽然在地震发生7日后哀悼有点 晚,而且还是被秘鲁政府逼出来的,但它在实践上开创先例的意义不容抹杀。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进步举措,却被某些歪嘴和尚念错了经。看京华时报 2008年5月19日报道《北京影院所有院线将停映影片3天以示哀悼》,感觉北京的整个娱乐业不分公私都要停业3天。让私营企业停业3天,不是明摆着侵犯 私人财产权么?没准有的私营娱乐企业早就停业3天以示哀悼了,仅仅因为政府一纸命令,他们还得再哀悼3天?须知地震已经1周,政府让降半旗哀悼3天本是亡 羊补牢,但那些牢没破不用补的,也得跟政府亦步亦趋装着补牢么?哀悼死难者本应该是政府尊重公民的开始,怎么反而加强了政府对公民的法外管制?柏杨先生说 “中国是个大酱缸”,什么好东西一到中国就走样,这是特别需要我们多加注意的。
  
  姚明捐款、李宇春之献血不应受到批评,其实跟天灾 没有关系,他们是因为没有法律义务而慷慨解曩!“白给的东西不嫌少”,平时同样如此。但是如果政府救灾不力或措施失当,当然是应该批评的;如果有人借为地 震募捐贪污,当然也是应该法办的。因为救灾是政府的宪法义务,不贪污是任何公益组织、公益活动的法律义务!


(杨支柱杂谈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idWriter=0&Key=0&BlogID=43913&PostID=13928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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