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6日星期二

黃一龍:回味名言



言而成名,總有深意。可是我常惑於其名,囫圇吞棗,只顧點頭,忘了味道。如今有閑回想,偶覺別有滋味。以下就是幾則,請與讀者同饗。

誰是“我們”

“誰是我們的敵人?誰是我們的朋友?這個問題是革命的首要問題。”這是《毛澤東選集》第一卷第一文第一句話。這篇題為《中國社會各階級的分析》的文章發表於1925年(據《毛澤東年譜》及《中共黨史大事年表》,而《毛選》誤指為1926年),至今已有八十多年了。就我見聞所及,八十多年間無人對此“首要問題”提出過問題,所以成為無可懷疑的名言了。
不過毛氏是十分注重“認識對社會實踐的依賴關係”(《實踐論》)的,上述認識經過八十多年的社會實踐,人們該有可能依照實踐的結果再來審視它了。
按照革命的邏輯,在你死我活的戰場上,不是“我們的朋友”,就是“我們的敵人”;“誰不和我們一起歌唱,我們就叫他滅亡。”(馬雅可夫斯基)非友即敵,幾十年來都是這樣做的。不過回顧那些硝煙彌漫的戰場,卻可知敵友之外一定還有也許未必出場、但是更加重要的主角,就是“我們的敵人”“我們的朋友”裏那個“我們”!所謂敵友,都是“我們”的;沒有“我們”,哪來敵友!所以“誰是我們”應該更是“革命的首要問題”,而在作者看來,似乎已經“不成問題”,無須介紹,只在分析了“中國社會各階級”的狀況以後,最後一段“綜上所述”,簡單說了一句“工業無產階級是我們革命的領導力量”,似乎它就該是“我們”了。
可是不然。本文首段就明白規定“革命黨是群眾的嚮導”,應該由它去“團結真正的朋友,以攻擊真正的敵人。”原來按照中共所奉行的列寧建黨學說,那個“工業無產階級”之“嚮導”革命,必須“通過共產黨”去實行。然則真正的“我們”乃是已成立幾年的中國共產黨了。謹按1925年中共舉行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時,共有黨員994名,那麽“我們”就該是這千名左右的同志了?那也不然。按照中共“民主集中制”的精髓原則“全黨服從中央”,千名黨員又必須服從當時的“中央執行委員會”,此會又必須服從陳獨秀、張國燾、彭述之、蔡和森、瞿秋白組成的中央局。那麽本文所說的“我們”,應該就是這五個人再加上作者本人(這是自然的,不然就成不了“我”們)了。
把“我們”坐實到具體的人,這篇文章“對社會實踐的依賴關係”就出現新面貌了。請看1925年此文發表時的“我們”,到後來發生了多大的變化啊!先是陳獨秀和彭述之因為反對斯大林和組織“托派”、然後又是張國燾因為投奔國民黨,陸續變成了“我們的敵人”;蔡和森和瞿秋白儘管都犧牲在國民黨的屠刀下,但瞿氏卻因在監獄裏說(寫)了“多余的話”,背了好久“叛徒”惡名,也成“我們的敵人”了。六名“我們”,只剩下作者一人,繼續和後來的中央領導組成新的我們,直到他本人也於九年以後由中共六屆五中全會正式選入政治局成為中央領導,其“我們”身份也就得到全黨的法定認同。再到以後,和他一起的“我們”,又陸續有王明、高崗、彭德懷、賀龍、張聞天、劉少奇和林彪變成“我們的敵人”。與這些有頭有臉的人物的角色轉變相適應,“中國社會各階級”裏面,頻添了多少“敵人”的品種:托派、叛徒、反黨分子、右派分子、右傾機會主義分子、走資派和叛國集團甚至“土匪”,並在掌握政權以後的每次政治運動中次第受到殲滅,每次的人數都占全國人口的百分之五,已經大約十倍百倍於《中國社會各階級的分析》發表稿(不是《毛選》上的那個)所計算的100萬至500萬人了。這裏還沒有算進毛澤東身後從他最後的“我們”變成“我們的敵人”的毛夫人江青女士和她的朋友們。
由此可見,“我們”的種種變化,其實是涉及整個國家整個民族命運的大事,而其中的一大秘密,就是這兩個字裏只是“們”字在變,“我”字即作者毛澤東自己是始終不變的,即使那些到他身後才變為“我們的敵人”的江女士一夥,其罪名也是“利用毛澤東同志的錯誤,背著他進行了大量禍國殃民的罪惡活動”(中共中央《關於建國以來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所以所謂“我們的敵人”“我們的朋友”也者,“我的敵人”“我的朋友”也。這隱藏在變和不變後面的規律,被文化大革命中年輕娃娃紅衛兵的一句口號所捅破:“誰反對毛主席就砸爛誰的狗頭!”以毛主席的是非為是非,以毛主席的敵友為敵友,這就是回味毛澤東選集首卷首文首問告訴我們的秘密。

什麽是社會主義

鄧小平說:“社會主義是什麽,馬克思主義是什麽,過去我們並沒有完全清楚。”(《鄧小平文選》第三卷,第137頁)他說這句話時在1985年,上距中共中央發布《為動員一切力量把我國建設成為一個偉大的社會主義國家而鬥爭——關於黨在過渡時期的總路線的學習和宣傳提綱》,在中國大地上開始實施社會主義改造,過了32年。32年間,政府在厲行社會主義的同時,批判、打擊、關押、誅殺了多少“反社會主義分子”,到作者行文的今天,“反社會主義”依然是刑事重罪的罪名。剎那間主事者卻聲明對這個主義究竟“是什麽”都還不清楚,真叫人後怕呢!
可是偏偏就有人“最知道什麽是社會主義”!
請看今年106歲的智者周有光先生所著的《朝聞道集》,其中在敘及蘇聯社會主義垮臺時說,對此“唯獨蘇聯人民保持冷靜!有74年的親身經歷,他們最知道什麽是社會主義!”(第31頁)
細細琢磨,這並不表明中國鄧公沒有蘇聯人民及中國周公高明,而是兩造所說“社會主義”的涵義不同:前者說的是理想,後者說的是現實;前者說的是社會主義應該怎麽樣,後者說的是社會主義已經怎樣了。
社會主義應該怎麽樣,可以由思想家們、理論家門、預言家們以及抒情詩人慢慢編慢慢想慢慢商量,十年百年千秋萬代都不嫌長。而直接關係小民生活的須由我們天天應付的,倒是現實的主義。在這一點上,我們中國人也不比蘇聯人傻,到今年也有58年身受其福身受其禍的“親身經歷”了,知道它就是統購統銷計劃經濟工業化合作化公社化軍事化,就是鎮反肅反反右派反右傾反走資派實行無產階級專政下的繼續革命,當然也是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三個代表科學發展反精神污染反和平演變要搞舉國體制不搞西方那一套,以至唱紅打黑拆遷截訪城管執法武裝維穩造護城河築防火墻……,儘管它們之間彼此矛盾你來我去反反覆覆興興替替,可是其中任何一種在與我們親密接觸的當時當地,一定是絕對正確不容懷疑更不容反對的社會主義。
這就是我們生活中的社會主義,我們自然最知道它是什麽。所以無論它怎麽變化,我們都會和北方的老大哥一樣:“保持冷靜”。

誰是“探索”者

上引鄧小平講話發表六年以後,1991年出版了由胡繩主編、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著的黨史專著《中國共產黨的七十年》。它的第七章(涵蓋1956年至1976年)的題目是“社會主義建設在探索中曲折發展”,其第一節題目為“八大和中國自己的社會主義建設道路的探索”,首次以“探索”與蘇聯不同的道路來概括十年間黨的歷史。對那段歷史的說法,在此書以前的《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1981年)是“開始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的十年”,而此書以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史簡編》(1997年,它是受全國高等院校國史教育專業委員會等官方機構委託“給廣大幹部和青年學生提供”“進行愛國主義教育的最新教材”)則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的最初探索及其曲折(第三章)”、“探索中國自己的社會主義建設道路的開端(第三章第一節)”、“探索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重大突破(第八章第三節)”了。即至日前出版的《中國共產黨歷史第二卷(1949—1978)》,主持編輯者則聲明,該書的主線“就是黨帶領全國人民在馬克思主義指導下,努力探索適合國情的社會主義道路”。那就把“文化大革命”的十年也包括進“探索”的範圍了。聽說,“探索”一辭的發明,是史官們得意的“出彩”之筆呢。
所謂“探索”,自然是尚不明白“社會主義是什麽”的邏輯延伸。對於未知的事物要想知道要想得到,除了探索也別無辦法。不過探索的要義第一是尋找,第二是選擇。按鄧公對這個詞的通俗定義“摸著石頭過河”,就是一要動手動腳去摸索哪裏有石頭,二要選擇一條鋪向對岸平安而快捷的路徑。兩者都要求給探索者以選擇權和報告權甚至決定權,以便從多種可能性裏去求得最佳方案。可是回顧“全國人民”對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探索史,是這樣的嗎?
按照黨史,這種“探索”開始於1956年。不到一年,反右派運動就把第一批探索者五十幾萬踢進河裏,原因正是他們所摸石頭和所報水情不幸和領袖願意聽到的不同。緊接著億萬人民就按領袖的意願高舉“三面紅旗”勇猛過河,一腳踏進深淵裏,淹死三千七百萬。而繼續老實摸石頭報水情的彭德懷等百萬“右傾機會主義分子”的下場,仍是批判鬥爭踢下河去,不得好活不得好死。然後就是文化大革命,把所有曾經不按領袖意願“探索”的人,是幹部打成走資派,是平民打成反革命。——有這樣的“探索”嗎?
或曰這種質疑是對探索主體的誤讀。試看各種實驗室裏所作的生物實驗,坐在顯微鏡前“探索”的科學家是一個,按照他的種種設想種種方案作為探索工具乃至直接“被探索”的小老鼠小兔子成百上千,實驗無論成功或失敗,老鼠兔子都得“服從大局”,作出犧牲,可謂“成,鼠兔苦;敗,兔鼠苦”也。
那主持探索的科學家是誰呢?難道不是本文開篇的“我們”嗎?這樣的探索,真還值得誇耀和提倡嗎?

何謂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

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自然是先進文化往前進的方向。可是往這個方向“前進”的就是“先進文化”嗎?
先進是對後進而言的。你在前面走,先進;他在後面跟,後進或者“落後”。假使沒有後面跟著的,進則進矣,“先”在哪裏?
然則跟在先進後面的後進文化或落後文化,不是也都面向先進者的屁股,一樣“朝著勝利的方向”嗎?
那麽這個口號也就等於“先進文化後進文化落後文化前進的方向”了。
那麽說“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和說“落後文化的前進方向”還有什麽區別嗎?

忠於誰和屬於誰

“人民軍隊忠於黨”!這好像不是什麽名人發明的名言,但是在大陸是到處使用天天使用的口號了。
這個口號的矛盾是顯然的,人民軍隊的所有權自然屬於人民,屬於人民的軍隊卻去忠於另外的主體,這件事情在民法上就會造成所有權糾紛。
要是說,這是究竟屬於軍隊國家化的問題,而中共已經明確予以拒絕,所以只好讓它這麼說吧。那麼以下的問題,卻是明白寫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問題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這是《憲法》上的莊嚴規定。試問莊嚴規定的這個“權力”,究竟是誰的?
不是明白說它是“屬於人民”的嗎?
可是為何它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呢?能夠說A的老婆屬於B嗎?這樣規定了,婚姻關係不是亂套了嗎?
原來這裏遇到有名的“使用權和所有權分離”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代表是各級長官,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民把屬於自己的權力交給他們使用即“執法”。所有權歸人民,使用(執法)權歸長官。“權力”壹仆,伺候二主。
那麽這個仆人怎麽伺候兩個主人呢?僅舉一例:
成都市金牛區有個“城管執法(!)局”,執法局有個局長鐘昌林,他於2009年11月12日淩晨5時左右,帶隊前去公民唐福珍家“執法”,拆除後者已經合法居住十幾年的“違章建築”,受到堅決抵抗。抗衡雙方的態勢如下:鐘局長代表國家,擁有執法權(並且他本人就領導“執法局”):唐福珍是中國人民,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包括保衛自己財產的權力和鐘局長的“城管執法”權力。簡而言之,鐘局長的權力屬於唐福珍。其時權力執行者樓下圍困萬千重,權力所有者爬上樓頂把汽油澆在……自己身上!結果如何,全球都知道了。鐘局長的行為是“執法”,唐女士的行為是“抗法”!人民的所有權鬥不過長官的使用權啊。
所以那條無比莊重的憲法條款還賦予我們一條同樣莊重的憲政任務:必須使所有權能夠管得住使用權,不要給人民只留下自焚權了。
所謂政治改革,不過如此,對不對?

2011年春夏之交,于成都不设防居
——此文《动向》杂志2011年8月号刊出时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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