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4日星期四

俞梅荪:北大右派维权无果申请游行示威被拒

依法维权遭遇非法维稳
——北大右派维权无果申请游行示威被拒
俞梅荪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中午,北京大学反右幸存者王书瑶等六人和我,在北京东四十条粥立方餐馆,商定申请十五日游行示威,下午和次日均被警方盘查笔录;八日,到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申请未果;十二至十五日,参与者皆被警方监控,禁止出门。


商定申请游行示威维权


七月四日上午九时,我来到王书瑶悄悄通知的“老地方”(东四十条二十三号福家楼餐馆)聚会。餐馆里空荡荡,已改作他用。王书瑶已在路边等候。


我们聊起两周前,为闫桂勋上访北大被打伤而去交涉,校方拒绝承认打人,要我们去报案,推向社会解决,而决定游行示威表达诉求,要求当局对错划右派分子道歉和赔偿。看门的女店员搭话并表同情。我拿出《为八十岁反右幸存者上访北大被打伤而讨公道被拒》文,她边看边说其亲戚原是北大中文系右派分子,还介绍我们去三百米外的粥立方餐馆。


十时半,王书瑶起身告辞,却不见女店员踪影,福家楼大门已紧锁。


我们来到粥立方餐馆,尚未到午饭时间,没有顾客。我们要单间,服务员说已被预定,指定大厅的一张桌子给我们。大病初愈的燕遁符庆幸地说:“原以为又要被当局堵在家中。”


按照《集会游行示威法》及《实施条例》,大家集思广益而初定:1,七月十五日游行队伍从西四出发,沿西安门大街,经文津街(过中南海北门)到五四大街,从北河沿大街到长安街向西(过新华门)到西单至西四结束;口号是:“必须赔偿对错划右派所造成的损失”等六条。2,签名联署《游行示威致中共中央公开信》、《游行示威申请书》。3,八日由王书瑶、纪增善和我,前往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提交申请书。


1,2011年7月4日中午,左起,纪增善、王书瑶、燕遁符、博绳武、沈志庸、俞庆水、俞梅荪商定申请游行示威维权,很有信心地在粥立方餐馆前。


申请未递交  警局忙盘查


当日下午三时和五时,住在餐馆附近的七十一岁博绳武(当年物理系十七岁学生右派分子),和七十三岁燕遁符,分别被警员和维稳人员上门盘查集会游行之事。东城区公安局警官问博绳武:“谁是头?”答:“都是头。”警官说:“你们里面已有人把你供出。”


次日早上六时四十分,七十五岁王书瑶出门买早点,被三个协警员扭送派出所(没有传唤手续)。梁副所长盘问并《讯问笔录》,劝其不要游行。得知王只是提交申请,由警员带王回家取来《申请书》,传真到西城区公安局。十时半才放王回家。


十时,七十三岁纪增善被警员叫到警务站(没有传唤手续)盘问并在《讯问笔录》上签字。七十八岁沈志庸被警员上门盘查并劝其不要去游行。


《警察法》第九条: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盘问:(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下午三时,警员打电话要来阻止我去游行示威。我说只是刚商定八日提交申请。他松了口气,问:“还有谁?”我没理会。七日,我被叫到派出所告知,这几天由警员上岗,不许我出门游行示威。我说:“次日要和王、纪一起前往治安管理总队,提交申请书,一定要去。你们的干预不仅违法,还违反胡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要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权益。’右派维权诉求被当局长期搁置和打压,反右幸存者被迫,依法行使游行示威的公民权。”


我说:“一九八九年秋,我参与制定《集会游行示威法》,其立法目的是:借鉴民主国家经验,保障公民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并依法管理,避免类似‘六四’民主运动中,官民双方因无法可依而陷于混乱,导致失控。”


我又说:“多年来,警方在没有说明理由,没有出据任何司法手续,无数次莫名其妙地监视居住,不准出房门,短则数天,长则两月,还被住旅馆;数次要出门散步被扭打致伤;家中电话经常被干扰通话,被切断;网络邮箱被干扰,邮件被盗;对我造成极大伤害。今年以来,警员进屋日夜监视已七次共达两个月,‘两会’结束的次日,我要求出门散步半小时,被警员在家中打伤。警员公然违反《警察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要判刑三年,因无法告你们,只好游行示威来抗议。”


派出所领导说是执行上级命令。我说:“那上级是主犯,要判重刑!你们是从犯,可判轻刑!”他们说:“你是立法的,应该理解我们基层的司法实际情况。”我说:“正因立法,更不能容忍你们违法!”他们很同情,认为我的申请合理合法,应支持,但必须派警员跟随。


八日清晨,四位协警员破门而入我家上岗。九时半,另有三位警员驱车送我到新康路甲一号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王书瑶也由警车送来,纪增善顶着烈日乘公交车来。


有法不依  危害社会


十时二十分,王书瑶、纪增善和我,向负责接待的两位女警督送交《申请书》。王、纪简述:“一九五七年在北大上学,被打成右派分子,处以‘劳动教养’或‘劳动考察’达二十二年,历经劫难。一九七九年被一纸通知‘改正’了事,二十二年的工资和经济补偿分文未给;一九九五年起,上访北大校党委,要求当局道歉和赔偿,多次上书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皆杳无音信,故要游行示威表达诉求。”(北大八百优秀师生成右派分子,死难者二十多人:被判死刑枪杀、劳改中病死、自杀等。)


为首的张警官简单翻看《申请书》便说:“游行示威不可能解决问题,北京需要安定团结,申请不可能批准,建议你们回去,找相关部门解决。”


王书瑶懊丧道:“这是拒收,你们应收下申请,研究以后不批准再说。”


张警官坚持说:“不是拒收,是建议。你这么说也可以。”还说:“从未批准任何游行示威。”


王书瑶问:“多年前,抗议驻南斯拉夫使馆被炸的游行?”答:“那是特例。”


王书瑶因患有严重的糖尿病而身体不适,吃药缓解后,张警官要王、纪在《询问笔录》签字,上面只简单记了王一人,《申请书》只作记录在案的附件。王要求给一份《询问笔录》的复印件,被拒绝;我要看一下笔录,被拒绝。


《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三条: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第八条:依照本法规定需要申请的集会、游行、示威,其负责人必须在举行日期的五日前向主管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第九条:主管机关接到集会、游行、示威申请书后,应当在申请举行日期的二日前,将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其负责人。不许可的,应当说明理由。逾期不通知的,视为许可。


王书瑶感慨:“堂堂《集会游行示威法》发布二十三年来,从未实施,中共竟是这样‘依法治国’的!”


接着张警官要我谈了诉求:1,老家弟弟因错划右派的父亲惨死,患有抑郁症,又因我冤狱,其住房被私企老板乘人之危非法侵吞,现常年滞留在上海精神病医院,无家可归,是反右运动持续至今的劫难;2,我被中共上海《文汇报》陷害冤狱三年,被当局长期打压,生存无着;3,常被警方非法监视居住,还被打伤,维权上访被警方截访打压。


一旁的警员催我尽快结束,送我回家。


张警官说:“你说没有自由,你现在不是来了吗?”要我理解警员的辛苦。她建议:“通过上访或诉讼去解决。”我说:“正是因为求告无门,还被警方截访打压,而来申请游行的呀。”她不回答,要我在写有“已告知未经批准,如游行示威,将承担法律后果。”的《询问笔录》上签字。我要求抄写笔录,被拒绝。


我痛心地说:“既然都不批准,《集会游行示威法》竟毫无意义,还不如没有这个法律呢!省的那么多人满怀希望来申请。”


张警官微笑着说:“你们三人是最文明的,我们经常挨骂,成了百姓(冤民)的出气筒。”


我沉重地说:“冤民们汹汹而来,就看官府如何秉公执法啊!”


十一时十五分,我出来时,大厅里又有十来位表情痛苦的妇女,等候提交申请。


2,2011年7月8日11时18分,俞梅荪独自走出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人民来访接待室,百感交集,欲哭无泪。王书瑶和纪增善因身体不适,已先回家。


回家路上,我伤心地说:“他们的回答和接待千篇一律,为了这个从不施行的《集会游行示威法》,耗去警民双方的多少口舌,浪费多少时间精力和钱财啊!”警员调侃道:“可以用机器人接待。”又说:“右派分子都是反党反政府的坏人。”我说:“他们当年都是响应党的号召建言献策,惨遭打击迫害的好人啊!”下午,我被五位警员和协警员看管在家中,申请未成,反被剥夺自由。


人胜法,则法为虚器


十二日晚上,警员换岗时,我愤怒地冲出家门,到派出所问究竟,值班所长说不知情。


十三日得知,王书瑶等几位联署申请者,分别被派出所告知,近日不准出门。另有一些未参加申请也不知申请之事的反右幸存者被警方约谈。


十四日上午,西单某机关党委的老同事约我去取《中共党史(第二稿)》,日前经警方同意由在岗警员同去,两个警员却堵住门。我怒不可遏地要冲出去,扭打之间,所长带警员迅即赶到,说是上级不许我出门;这位司局级老同事要把书送来并交流学习新版党史体会,因不准会客只好谢绝。下午,我外甥女到京,要来拜访,我说被警员看管不准会客而谢绝。她质问:“为什么警察总是看管你,你犯法了吗?”我说没有。她质问犯了什么法?我一言难尽。


《警察法》第二条:警察的任务: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第五十条:警察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


连日来,天气炎热,我家无空调无风扇,警员们在我家中日夜监视,汗流浃背,衣衫湿透。我请他们喝茶、冲澡;其中一位第二天上岗时已患热伤风,我为他冲服感冒冲剂,请其睡觉,下岗时好了;把床让给一位胆囊切除的老警员过夜(多年来被誉为“警察之家”)。我与他们讨论:滥用警力激化社会矛盾,非法剥夺我的自由,依法应判刑。他们认同并致歉,但为养家糊口,只好执行任务。请他们看《大秦帝国》(商鞅变法)连续剧,鼓励他们多读书,依法辨别是非,用法的精神,探索新问题,努力改变警界现状,成为有益于人民的守法警察。


《警察法》第二十二条: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七)殴打他人。第四十八条:警察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三条:警察对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警察职责范围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同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刑法》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罪的,从重处罚。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十五日早上,我打电话问所长。他终于说是为阻止我今日上街游行,使我愤怒。中午,所长上门告知,监控还要持续两天。


王书瑶、纪增善、博绳武十五日分别由派出所警员送到郊外“金海湖”被旅游。沈志庸由警员上门制止出门并送上鸡蛋和蔬菜。沈说:“申请未批准,游行自然取消,当局却不相信。”燕遁符老太(当年物理系十九岁学生右派分子)由女维稳人员上门看管并说:“不让你出门,是为保护你,不然你在街上会被戴上头套抓起来。你们的人已交代你是游行的头。”燕不否认是头,但对当局的挑拨离间手法很愤怒。下午五时,各位老者被解除监控。


住在远郊门头沟区潭柘寺附近的七十四岁俞庆水,只是发现电话打不了,上网有问题。


傍晚六时半,警员从我家撤岗了。八十岁邻居老太说:“你如违法,应抓起来,不应没完没了地看管。你已比刘少奇、彭德怀幸运啦,现在比‘文革’好啦。”我说:“但是,我家却比‘文革’更惨烈啊!”


《刑事诉讼法》强制措施。第五十一条: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监视居住:(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第五十七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二)未经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历经冤狱十八年来,每遇法律问题都想起,当年我和领导及同事们辛勤起草该项法律,意气风发地憧憬法治未来的场景。但如今,每当我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却惨遭基层党政机关和司法部门的枉法加害,丧尽天良。我被“法”害得走投无路,痛感在专制体制下“人胜法,则法为虚器。”权贵经济和权贵法制是万恶的社会。


“执政为民”成欺骗的幌子


几位耄耋老者依法申请上街游行,未受理,游行自行取消,当局却依然草木皆兵。一起依法维权申诉的集体行动,就这样被党国强大的专政机器,以维稳为借口,非法剥夺公民言论和集会权,悄然扼杀了。宪法和法律在党国的眼前局部利益驱动下被肆意践踏。面对强权,弱势群体的依法维权如梦幻泡影,“有法不依”竟比“无法可依”,更具社会危害性。


执笔至此,获悉二○○四年七月三十日,李小成(新疆建设兵团农四师军转干部,在北京上访多年无果)等不少求告无门的访民,为抗议国家信访局的腐败而侵害广大访民的利益,向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接待员冯警官提交申请,在法定日期没有得到答复,没有组织游行,却被捕了;被冯警官等伪造李在提交申请时在《询问笔录》上的“签名”,以“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刑一年半。李小成说:“在狱中受尽打骂和‘三九’严寒被‘洗澡’等酷刑!广大访民盼望真正法治国家的早日到来。”


胡温上台时提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宪治国。”结果却置法治和民生于不顾,视百姓为草芥。国进民退,党和政府已沦为权贵集团欺压和掠夺百姓的工具。在民怨沸腾,依法维权抗暴事件风起云涌的当下,靠非法手段“维稳”打压,靠强权暴力和特务手段对敌斗争的警察治国,民告官的法竟被恶搞成了官整民的法,令民心尽失,其“执政为民”则成欺骗的幌子,日积月累,积重难返,党国的治理只好在非法维稳中疲于奔命,进一步激化社会矛盾,恶性循环。


不久前,电视热播《大秦帝国》,介绍商鞅变法,“法治”使秦国由小到大,由弱变强,吞并六国。但后来,秦帝国以皇帝为首的权贵统治集团,横征暴敛,严刑峻法,与民为敌,不讲仁义,官逼民反,故很快覆亡了。


耄耋老儿呈英汉
姚燮庭
(清华大学机械系1966届校友)
维权路上不气馁,耄耋老儿呈英汉。
走出校门上街去,未出家门受阻拦。
警员难得吐真言,宪法本是装门面。
当局草木皆是兵,蝼蚁之行亦心颤。
星星之火怕燎原,维稳实为权独揽。
权贵当道烽烟起,四面楚歌难阻拦。
右派索赔理应该,专权之下实在难。
势单力薄无奈何,审时度势待时来。


编后寄语:这是我对《集会游行示威法》的亲身体验,执法检查和司法反馈,是立法工作者的一项主要工作。我将把本文印送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从事立法工作的老同事们参阅。这已不仅是立法和司法问题,亟待政治体制改革。此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人民的安居乐业,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
(完稿于2011年8月5日)


附件1,《游行示威致中共中央公开信》、《游行示威申请书》
2,2010年以来,北大反右幸存者校友五次集体举牌维权请愿图片
3,反右幸存者等读者来信



游行示威致中共中央公开信


尊贵的中共中央政治局:


我们几个是原北京大学的学生右派和一个右派死难者之子,决定依法用游行示威的方式,表达维权诉求。这是因为,我们用其他方式提出的要求,不仅没有得到任何回音,还受到“维稳”非法监控打压。


一九五七年,我们是十七岁至二十三岁的在校学生,所谓风华正茂。我们出于爱国动机,关心社会进步、民族的命运,勇敢地写大字报和发表议论,建言献策,却被非法打击成右派分子,受到劳动教养、劳动考察等严厉惩罚,未能完成学业,还在精神和肉体上饱受折磨,家属受到株连,在各方面惨遭极大的迫害。一九七九年,北大党委的一纸通知“改正”,原来我们都被“错划右派”了。


一九九五年以来,我们要求北大党委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写了无数给北大党委和中共中央的信,多次上访北大,都没有结果。这使我们很痛苦,深感我们国家没有公理和正义,有的只是无理和强权。


为此,我们依法行使公民游行示威的权利,呼吁社会关注,依法维护我们固有的合法权益。


损坏东西要赔,天经地义,为什么中共中央对我们的合理诉求始终置若罔闻?装聋作哑?


我们的要求如下:
1、由错划我们为右派分子的单位赔礼道歉;
2、以现金的方式赔偿我们所遭受的精神损失、肉体折磨和经济损失;
3、公布1957年北京大学“反右派”的有关档案资料,补充这个时期的北大校史。


你们的意图很明显,无理拖延,不理睬,等我们这些右派都死光了,右派问题就“彻底解决”了。这很阴暗,很可耻!


历经54年的磨难,我们这些当年的青年学生,都已七老八十,老病�身,时日无多,我们决心在临死之前,发愤一搏,以死相争,决不带着遗恨和窝囊进棺材。


我们当中唯一的右派死难者之子俞梅荪,其父在1957年因错划右派,不堪忍受凌辱,跳楼自杀,其弟弟受刺激患了精神病,至今没有得到昭雪和赔偿。其本人遭受冤狱,至今没有平反。


写信人(按姓氏笔划为序):
姓  名  所在系    退休单位                       身份证号
王书瑶,物理系,国家税务总局,              11010819360503****
纪增善,化学系,北京光华染织厂,            11010519371025****
沈志庸,物理系,北京第四制药厂,            11010819341005****
俞庆水,地质系,首钢建材化工厂,            11010619370621****
博绳武,物理系,北京瑞普电子集团,          11010119391112****
燕遁符,物理系,北京纺织职工大学,          11010119380220****
俞梅荪,法律系,右派死难者之子,受冤狱无业,11010819530226****
签名联署,二○一一年七月四日



游行示威申请书


目的:要求中共中央下文,对我们错划右派所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
方式:游行、示威、喊口号、静坐。
标语与口号:必须赔偿对错划右派所造成的损失!
损坏东西要赔,天经地义!
对错划右派赔礼道歉!
右派分子都老了,反对拖延战术!
不赔偿损失,天理难容!
彻底否定北大反右派运动!
人数:7人;
车辆、音响:无;
起止时间:2011年7月15日10时至12时;
集合地点:西四;
解散地点:西四;
途径路线:从西四出发,沿西安门内大街向东,经文津街(过中南海北门时收起标语)到五四大街;从北河沿大街到南河沿大街(或从王府井大街),向南到长安街向西(过新华门时收起标语)到西单向北,至西四结束。
此致
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
负责人姓名:王书瑶  纪增善
二○一一年七月八日提交


注:《游行示威致中共中央公开信》和《游行示威申请书》于七月五日早上王书瑶和七日傍晚俞梅荪分别在派出所被盘查时拿出;八日,王书瑶、纪增善、俞梅荪正式向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接待室提交这两个文件,接待员张警官只收下《游行示威申请书》作为《询问笔录》的附件。



2010年以来,北大反右幸存者校友五次集体举牌维权请愿图


图3,2010年2月27日,北京大学校友春节联谊会场,北大反右幸存者左起,王国乡(75岁中文系)、燕遁符、纪增善、俞梅荪(右派死难者之子),博绳武、刘显生(82岁物理系)、俞庆水、王书瑶。(北大农园餐厅内)


图4,2010年五四校庆日,轮椅者92岁校友沈义玲(已故右派校友之妻),右起,王小文(右派之女)、刘显生、王书瑶、俞梅荪和马文都(右派死难者之子),在讲座主席台。(北大英杰交流中心阳光大厅内)


图5-1,2011年2月19日10时15分,北大校友春节联谊会刚开始,左起,燕遁符、纪增善、俞庆水举着维权横幅走到主席台前并排站立,吸引了数百位校友的目光,人们纷纷照相、录像,议论当年亲历反右派运动的往事。数十位反右幸存者校友们很振奋,沈志庸、王书瑶挂着冤牌走上主席台。校友会常务副会长郝斌(右1)在他们身后的主席台上继续照本宣科地讲着什么。校友会副会长李安模说:“我一定把上访信交给周校长,你们可以结束了吧。”他们没有理会,持续15分钟,回到观众席。校友们纷纷上前致敬,联谊会成了右派维权请愿会。(农园餐厅内)


图5-2,2011年2月19日,北京大学校友春节联谊会结束,反右幸存者左起,纪增善、燕遁符、俞梅荪、王运增(80岁)、韩大钧(82岁)、沈志庸、杜光(80岁)、博绳武、王书瑶、俞庆水举着维权示威横幅。(其中7人,在2011年7月4日签名联署《游行示威申请书》。(农园餐厅外)


图6,2011年五四校庆日,反右幸存者左起,纪增善、华宏勋(两位化学系)、闫桂勋(数学力学系)、俞庆水(地理地质系)、俞梅荪(右派死难者之子)。(北大英杰交流中心外)


图7,2011年6月22日,北京大学西门外,反右幸存者校友右起,78岁沈志庸、75岁王书瑶、80岁闫桂勋、71岁博绳武、74岁俞庆水、73岁纪增善,后排58岁俞梅荪(右派死难者之子),为闫桂勋维权上访被打伤讨公道未果,被校方推向社会,开始走出校园,在颐和园南路维权请愿。右2王书瑶说:“反对打人,处分打手“牌,是要求校内处理打手,校方竟不承认打人,要我们去报案,推向社会解决,我们要向警方和媒体报案,到新华门请愿,则要改写为“严惩打人凶手!”(13时53分)


图8,北大西门外(同上),北大反右幸存者校友维权上访被校方推向社会,开始走出校园。左起,纪增善、俞庆水、闫桂勋、王书瑶、沈志庸,在颐和园南路维权请愿。北大学生和行人热情围观,问长问短,表示支持。(6月22日14时)



反右幸存者等读者来信


●汪廷奎(83岁,原中山大学历史系学生右派分子):
支持北大难友维权  
有法游行且示威,赔偿条款确无疑。
合情合理诉冤众,不睬不批诸有司。(注)
维稳恃强施打压,丧心背信自倾危。
我钦北大维权者,老耄高擎堂正旗。
注:“诸有司”是指各官府衙面对“诉冤众”的不理睬。(20110730)


●刘凤鳞(78岁,原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实验室24岁实验员右派分子,1976年起上访清华党委,持之以恒,至今无果。):我正思念被打伤的北大闫桂勋难友,读此文,心潮激涌,魂飞心裂!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吗?这就是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吗?向北大七君子、右派老英雄们致敬!你们的维权行动已为历史留下一笔。我远离北京,心向往之,作诗赞颂。
今年伊始,我依照《国家赔偿法》向清华当局递交《索赔申请书》,大大超过法定的两个月回复期限之后,清华当局依然装聋作哑,日前我已致周永康公开信。近来我在微博中呼吁右派维权,7月1日被警方约谈!但没什么,我不怕。
北大难友是楷模
北京国府灯下黑,耄耋老人滴血泪。
游行申请被封杀,自由行动警察卫。
正义人性理难求,七君声言赛夜雷。
是非置于阳光下,史学犬儒论功罪。
北大难友是楷模, 公正良心燃似火。
耄耋之年唤人性,依法维权被禁锁。
枭首呓梦定是非,人间地狱血泪河。
以人为本水中月, 法治人权骗术多。(0730)


●施绍箕(74岁,原上海交通大学船舶系20岁学生右派分子):
向北大七君子致敬
北大七君子(王书瑶、纪增善、沈志庸、俞庆水、博绳武、燕遁符、俞梅荪)申请游行示威的事迹很感人。他们要求对右派的经济赔偿和道歉,呼出了55万被错划右派者的心声,代表了广大错划右派者的心愿。这个正当要求理应在1979年右派被改正时得以解决,却拖了32年,不知究竟还要拖多少年?
北大七君子已忍无可忍,是带头依法申请游行示威的勇敢者。他们均是古稀之人(其中一位是右二代),曾经的志士仁人,是共产党亏欠了他们,理应由现领导人向其鞠躬道歉,礼贤下士,公平对话。但如今,却受到基层政权的拦截打压和歧视,黑白颠倒、岂有此理!支持北大七君子,向他们致敬!(0730)


●冯志轩(80岁,1947年参加革命,原国家机械工业部右派分子,离休):九十年前的共产国际支部,现在已成为雄踞世界东方的第一大党。它有着独特的政治伦理标准:只能失信于民才能伟大光荣正确。颁发的宪法和法律不是为执行,而是为证明它领导的国家“人民共和”了!当行政部门能否定或不执行法律的时候,这样的国家政权必然陷于越是维稳就越不稳的状态,惶惶不可终日了!(0802)


●罗印文(80岁,反右幸存者,资深记者,离休):支持北大人的右派维权行动!虽然是与虎谋皮,还是有积极意义的。毛泽东曾说:“我就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看来当朝还是在“按毛泽东的既定方针办”。人类社会发展到了今天,台湾实行了宪政,前苏联专制独裁体制崩溃了,下一个该是天朝了啊。人们在期待着,在争取着!埃及独裁总统穆巴拉克被赶下台,今天出庭受审了。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0805)


●闫桂勋(80岁,原北大数学力学系学生右派分子):不让游行,大家可以和我一起挂牌上访北大,每周去一次,也应该有效果。多年来,我坚持每周挂冤牌上访北大,不被理睬,还被打伤,如人多势众,他们就不敢欺负了。(0801)。


●陈世伊(78岁,原中山大学中文系助教右派分子):此文是在人矮檐下,摆事实讲道理,心平气和,没有咄咄逼人的口气,即使是中宣部的人,大概也挑不出什么碴儿了。(0804)


●钱��(77岁,原城建部城建出版社编辑右派分子):读此文,非常痛心!(0801)


●周敏(“文革”死难者之女):警察治国就是这样的啦!警员说:“我同情你,但为了养家糊口,不得不执行上级命令。”为了养家糊口就可以执行违法的任务,做各种违法的事情,这就是国人的观念。但《圣经》里却说:“人不仅仅靠食物而活,还要靠神而活。”杀身体的不要怕他,杀身体而且还能杀灵魂的倒是要惧怕的。所以,国人不怕上帝,只怕没饭吃,饭碗就是国人的天。为了这个饭碗,中华民族几千年来都出不了一位真正伟大的思想家。(0729)


●王小华(旅居法国的华人):西方国家的民众,随时可以上街游行示威,批评政府,这是民主的力量!只有独裁专制国家的领导人不能批评!那些敢于挑战独裁政权的人被和谐!被维稳!被管制!被噤声!勇于批判极权政府及一切不合理的现象的人们,最有力量!!中共“把一切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的执政理念,才是造成今日中国社会矛盾激化,民怨沸腾,越来越不稳定的根源!(0802)


●邹布吉(个体工商户):当局的过度维稳,警方的对敌斗争,重拳打压,把原本善良听话的一些人逼迫成了敌人。过去说:“民心不可欺,士气不可辱”,如今却是欺也欺了,辱也辱了。我是警察我怕谁,你们能把我怎么样?那么只有等着看人民起来游行示威,如何以各种方式不屈不挠地反抗暴政了!(0730)


○俞梅荪答:每天由10位警员24小时轮班上岗,我要求每人必须承认违反《警察法》,不然我拒绝开门。他们在欺辱他人时,也自受其辱。我说:“你们在非法剥夺我的自由时,你们以后也会被非法剥夺自由。而且总有一天会被我依法起诉而判刑。”他们对此均很认可。(0805)


(本文三千余字,原载《争鸣》2011年8月号,现修改补充加附件为一万字。)


《纵览中国》首发20110804,www.chinainperspective.org/ArtShow.aspx?AID=11983
作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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