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4日星期三

孙大午:民企呼唤真正的市场经济

图为孙大午



孙大午为纽约时报中文网撰稿 2012年11月15日


有人问我:十八大报告中提到“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这是不是亮点?怎么看?
我说这不是新意。差不多十年前,大约在2004年,国家就提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 原则,对“非公经济企业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对非公有制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实行同等待遇”(“非公经济36条”);2010年,国家又明确鼓励非公经济投资“医疗、教育、交通、水利、电力、石油天然气、电信、土地整治和矿产资源勘探开发” (《国务院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新36条”);再到这次十八大,中央的态度一直是鲜明的,立场是坚定的,就是要大力支持非公经济,以保证国民经济的全面均衡发展。
然而,从实际情况看,虽然中央的态度明确,政策清晰,但落实起来难度很大。在非公经济中,民营企业是主体,民营企业中,中小企业是主体,但目前的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处境堪忧。
民营中小企业的困难,集中表现为创业难、发展难,寿命短。
创业难
这十年来,国有经济越来越强势,但民营经济却不断在萎缩。如果把市场比作战场的话,国有经济就是正规军,民营经济则是游击队,大量的中小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如活在夹缝中,很不容易。有的中小企业因为证照不全,活得像贼,东躲西藏,偷偷摸摸,而且“偷税漏税”、“假冒伪劣”的帽子一直罩在他们头上。可以说95%以上的民企都处于一种非法生存状态,比如说大午集团快30年了,有人问我,为什么不执行国家规定的双休日、法定假期,以及法定假日加班的双薪、三薪的制度?我觉得几乎95%的民企都不会执行这些法规。实际上能够享受这些政策的,都是国企人员、外资企业或者公务员,因为我们很多中小企业连工资都很难保证,怎么能实行五天工作制,怎么能享受这些假期呢?从这一点来看,说95%的民企都是非法生存并不为过。
许多民企被执法部门以“非法集资”、“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等名义扫荡,“非法”成了民营经济的专用词,或是中小企业的代用词。国企有这些“非法”吗? 其实大家都知道,在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经济制度下,国企就是政府的“亲生子”,而民企是“私生子”,姥姥不疼舅舅不爱是自然的,逢年过节进贡上香是应该的。
民企的创业难,还有一个鲜明的例子就是证照办理。虽然1990年代以后,政府搞依法治国,各个部门也出台了不少法律法规,但很多民营企业仍很怵和政府部门打交道,大量的精力耗费在办证照、跑路子、找关系之中。
发展难
现在有些民营企业家看起来很风光,开着奔驰、宝马,有自己的办公大楼,其实在目前体制下,很多企业家们内心很煎熬。他们常常为几十万、甚至几万块钱而发愁,为什么?因为企业的利润常常不足以支撑本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有的企业难以融资,去借高利贷,结果企业会深陷泥潭,所有的利润都不够还高利贷的利息。在民间,20%利率的高利贷都是低的,可是企业的利润率往往只有10%左右,一些种植养殖企业,利润甚至只有5%,即使是还正常的银行贷款后,企业都很难支付工资、利息、社保和税务,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还何谈发展?
媒体曾经梳理了近些年来自杀或者被判刑的十来位民营企业家,也包括最近的吴英。他们都曾是亿万富豪,都曾风光无限,但通过这些人的案例,从一个侧面可以说明中国民营企业的生存环境是多么险恶。
民营企业的发展难,主要是土地和金融限制了民营企业的发展。这是老大难的问题了。经济发展的三大要素:一是金融,二是土地,三是劳动力。劳动力是跟随金融和土地走的。可是现在国家对金融是垄断的,国有银行与民营中小企业不对等,民营企业得不到国有银行的支持,正常的民间借贷或民企融资又被作为“非法融资”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来打击,让无数民营企业家栽倒在这个雷区。
现在虽然表面上开放了村镇银行,但村镇银行的最大股东甚至是唯一股东仍然是国有银行,这样的股权结构导致民间资本无法参与,而且现在的村镇银行经营偏离了初衷,热衷走“设机构、铺摊子”,依靠大企业、大储户,民营中小企业依然得不到金融支持,没有切实可行的融资渠道。
至于获取土地资源,难度就更大。民营企业办不下来土地证是个普遍问题。成都市工商联曾经对216家有融资需求并反映融资困难的民营企业进行调查,其中明确是因为“土地证”原因融资困难的企业有125家,占57.9%。尤其值得重视的是,造成众多民营企业不能取得土地证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或没有土地指标,或土地费用被挪用,具体原因极为复杂。但在我所知的案例中,因地方政府原因而无法取得土地证的情况,比例高达90%以上。
长期以来,中国对农村的土地实行“三不变”政策,即土地的性质不变、土地的用途不变、土地的承包权益人不变。土地性质不变,就是集体所有制性质不变。简单地说,就是张庄的地不能变成李庄的地,而李庄的地也不能变成张庄的地,把土地固化在一个集体组织里,不能流转;土地的用途不变,就是土地原来干什么就永远干什么。集体没有权力改变土地的用途。不仅土地的用途不能改变,连土地的权益人都不能改变。什么是权益人?如果发包方是村集体,承包方是村民,如果村民转包给另一个人,这个人只能叫“使用人”,不叫“使用权人”。这就更加限制了农村土地的盘活。农村土地“三不变”的政策,让民营企业在农村几乎无法生存,即使办起了企业,也会随时因为土地问题被界定为非法状态。
上述原因造成了近十年来民营企业难以做大做强,再加上铁路、公路、石油、能源,电信、金融、教育、医疗等国有企业垄断的这些产业长期实质性禁止民营企业进入,民营企业只能蜷缩在吃、穿、生活用品等领域徘徊,并一直处于产业链的低端。即使有几个高端的民企身在垄断产业,如果深究起来,也能发现这些企业其实都是国有企业改制后发展为民企的,并不是纯正的民营企业。
寿命短
按照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李建伟的研究,中国民营企业平均寿命只有2.9年。根据我的经验,这一数字基本客观。这突出反映了民企生存之艰难。当然,民企寿命短,可能是资金、生产技术、信息管理等诸多因素造成的,但无可否认,寿命短跟民企的生存环境有很大关系。民企寿命短,对整体民营企业的发展破坏极大。
国外的中小企业,比如日本,平均寿命高达30年,美国是40年,上百年的企业也很多。这样的企业重视研发和品牌,也注重企业传承。而中国的民营企业寿命短,企业家没有动力进行上述长远的发展规划,只重视短期盈利,由此衍生的就是越来越多的假冒伪劣产品和不良企业。即使个别企业家有操守,保证产品质量,但也绝不会在技术上进行正常投入,企业会一直在产业链低端徘徊。
要想解决民企寿命短的问题,涉及到方方面面,但我认为最主要有两点:
一是产权制度。没有恒产就没有恒心,中国的非公经济36条虽然从法律意义上明确了对私人财产的保护,但在操作中,“民企种树,政府摘桃”的现象仍旧很多,这使得民企创业者缺乏安全感。
二是政府的服务功能不足。民企在创业和发展过程中,常常面临着经验欠缺、资金不足、融资困难、信息不畅、市场垄断等问题,企业本身很难解决这些难题,需要政府的参与、支持和引导。只有政府服务到位,创造了良性的、宽松的市场环境,民企才能健康、长久发展,才能让民营经济成为道德经济、品牌经济和信誉经济。
民营企业创业难、发展难、寿命短,归根结底是因为中国现在的经济体制仍非市场经济,而是“穿着计划经济的鞋,走市场经济的路”,政府重在“管制”,而不是“治理”,政府仍既是“导演”,又是“演员”。中国现在所有的管理部门,比如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水利局、土地局、工商管理局、技术监督局,基本上还是30年以前的管理体制,这就是计划经济体制的鞋。 
过去30年来,中国虽然一再宣称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结果我们看到的不是“市场经济”,而是“经济市场”,是“政府的经济”,“百姓的市场”。在这样的体制下,想要实现胡锦涛总书记在十八大报告中所说的“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几乎是不可能的。由于部门利益的关系,各个管理部门仍然会利用自己手中的部门法,制约民营企业的发展,油价、气价、水价、电价、地价、房价还是会掌握在政府部门手里,土地、金融、教育、医疗等行业的开放似乎仍旧遥遥无期。
民营企业呼唤市场经济,期盼政府创造法治化的市场环境,经济政策一视同仁,脱下计划经济管制的鞋,消除限制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部门法规,真正让企业自由平等竞争,非公经济、民营经济才能破除万马齐喑的现状,重现万马奔腾的盛况。
孙大午是河北大午农牧集团原董事长,现任该集团监事会监事长。2003年5月,当地政府以非法集资罪名逮捕了他,酿成名噪一时的“孙大午事件”。

——纽约时报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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