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8日星期四

張裕:趙常青競選首煽顛


2007年11月27日,赵常青出狱,左起:郑保和、赵常青、付升、马育忠、马晓明


紧急关注:维权人士赵常青被抄家后刑事拘留

(维权网信息员方斌报道)本网惊悉,417日晚8左右,居住在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中里社区的维权人士赵常青,家被警方查抄,并以“非法集会”的罪名被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刑事拘留。

据本网得到的最新消息,417日晚,赵常青一直应市国保的约定等待谈话,直等到7点半以后仍不见警察谈话,赵常青与妻子下楼吃饭时,被42女警察带走。随后,警察对赵常青的居所进行了长达3个多小时的查抄。抄走两个笔记本电脑、一台摄像机、一部照相机、一个移动硬盘、5U盘、一个存储卡、公民雨伞一箱、赵常青的12个笔记本、妻子的手机,还有光盘、徽章、赵紫阳回忆录等警方认定的非法出版物(警方的解释不是正规出版)等物品。

据赵常青的妻子向友人介绍,警察实施搜查时出具了搜查证,并称要分析案子,需要搜集证据。整个查抄的过程由带走赵常青的42女在现场,其中有一名男性和一名女性身着警服,其他人都是便衣,此时赵常青已不知被带往何处。

18日中午,在赵常青被带走18个小时后,辖区派出所警察送达了刑事拘留通知书。刑事拘留通知书中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0条之规定,2013418以“涉嫌非法集会”对赵常青刑事拘留,关押在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内。落款是: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

赵常青有一个仅10月幼子,妻子需要上班维护一家人的生计,平时主要是赵常青负责看护幼子,赵常青突然被抓,妻子只能在家看护儿子,尤其是经过警察的抄家和赵常青被刑事拘留,令他的妻子身心受到极大的创痛。

本网将会密切关注赵常青及所有因关注中国人权进步参与维权活动的良心人士的人身自由和人身安危。

中國當代文字獄囚徒編年錄第一卷第五十二案(1998

趙常青競選首煽顛

張 裕
趙常青(196946),教師、自由撰稿人、編輯、社會活動家;1998年因參選人大代表並寫信舉報地方選舉中的違法問題被捕,被加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三年,成為1997年修改《刑法》納入此罪名後判決的首例。

參加「八九民運」

趙常青於1969年出生在陝西省山陽縣板岩鎮紅藤村,四歲時父親去世。
19889月,趙常青高中畢業後考入陝西師範大學歷史系。
1989年「八九民運」期間,趙常青從胡逝世次日起就開始參加本校和西安的悼念活動,及隨之而起的學生運動。516日,他參與發起成立陝西師範大學學生自治會並擔任宣傳部長。
1989519日,北京宣布戒嚴,趙常青於次日參與組織該校四、五千人抗議戒嚴的大遊行,後辭去自治會職務,另組織學生成立一個赴京聲援團,於523日到達北京,隨後到天安門廣場參加剛成立幾天的「外地高校學生自治聯合會」(外高聯),一度任聯絡部祕書長。
「六四屠殺」後,趙常青於67日在北京大街上被戒嚴部隊士兵抓捕毆打,613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關入秦城監獄。925日,他被陝西師範大學公安處接回學校釋放。
19927月,趙常青大學畢業,被分配到陝西省南鄭縣的中國核工業總公司「八一三」廠子弟學校高中部任教師。19934月,他被陝西省國家安全廳立案偵查。
19978月,中國共產黨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前夕,趙常青撰寫了〈改革政治體制,走民主化道路──致中共中央並各省省委的公開信〉,詳細地列舉了「共產主義政治體制給國家、給人民、給中共本身所造成的巨大危害,詳盡地論證了民主政體對於國家、對於人民、對於中國的現代化和中華民族的未來所具有的重要意義,奉勸中共順應民主朝流、效法臺灣國民黨的做法,及早地在大陸施行民主改革,並具體地提出了六條政改建議,如平反『六四』,釋放魏京生、王丹等政治犯,還趙紫陽以政治自由,允許海外流亡人士回國,修改《選舉法》,允許縣市級人民代表及其行政長官實行民主競選制」等等,全文計一萬六餘字。隨後將信分寄給中共中央和各省、市、自治區黨委。

參選人民代表

19971223日,趙常青以「獨立候選人」身份宣布參選陝西省南鄭縣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獲得「八一三」廠六十一位選民提名,被列入該廠初步候選人名單。
199816日,趙常青散發題為〈民意就是真理〉的競選公開信,並公布了上月對「八一三」廠多方面問題的職工民意調查結果及調查過程中遭遇的阻難。針對他被該廠「選舉指導小組」排出在所謂「醞釀協商」後的四名正式候選人之外,他繼續以「獨立候選人」參選,於同月11日又散發〈為了心中的那份良知,我請求支持──致八一三廠全體職工的第二封公開信〉,揭露「選舉指導小組」違反《選舉法》的一系列規定和做法,如發文件公開規定:「男性人民代表候選人必須是中共黨員、廠級幹部」等。在競選過程中,趙常青遭到多方面的施壓和騷擾,有關方面負責人在「八一三」廠中高層幹部會議上公開指責趙常青,指明他有「八九學潮」背景,競選人民代表是「打著合法性旗號公開與共產黨進行較量」。
1998114日為投票日,趙常青在前一天下午就被傳喚到漢中市公安局二分局扣押,並於當晚被抄家,投票當天則由廠方把投票箱送到公安局供他投票,下午釋放後又被漢中市國家安全局以「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監視居住。因該廠選民在壓力下投票有大量棄權,兩名代表席位無一候選人得票過半當選;雖然趙常青因名字不在正式選票上而導致得票中出現數十張因選民填寫錯誤導致的廢票,但仍以九百六十多票排名第二,比排名第一的正式候選人僅少幾十票,比排名第三的另一位正式候選人多二百多票。當局為了避免他很可能當選,取消了《選舉法》規定應有的第二次投票選舉程式,結果使該廠失去了那兩個人民代表席位,南鄭縣僅指派一位該廠領導人作為列席代表。
同年119日,趙常青被漢中市公安局拘傳,次日以相同罪嫌刑事拘留,三十天期滿釋放後又改為監視居住,同時,他也被學校解除教學工作。325日,趙常青再次被漢中市國家安全局正式逮捕。逮捕後的提審中,警方承認他的參選活動合法,但卻轉為追究他前一年8月所寫的那封給中共中央的公開信。710日,他被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涉及國家祕密」為由不公開審理,725日判決書認定:

趙常青無視國家法律,以言論自由為藉口,書寫〈改革改治體制,走民主化道路〉的公開信,攻擊共產主義體制危害了國家、危害了人民、危害了中國的現代化、民主化,危害中華民族的未來,煽動多黨政治,驅中共下臺,向境外反動刊物和反動組織和個人傳播,與境外敵對組織聯絡。

因此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這是1997年修改《刑法》在名義上「取消反革命罪」,實際上包括將「反革命宣傳煽動罪」換名以來,已知的首例「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決。
19989月,趙常青被送到陝西省漢中監獄服刑,同時被「八一三」廠開除廠籍。

串聯連署公開信

20012月底,趙常青刑滿釋放後被警方押送回原籍山陽縣農村。不久,趙常青為謀生到西安打工,先後在民辦西京大學教務處、《人生導報》社採編部工作。
2002426日,美國「二十一世紀中國基金會」主席楊建利化名回國考察東北工潮後被捕;628日,趙常青起草〈還楊建利自由,還「良心犯」自由──我們的呼籲〉公開信,在電話徵集連署後通過互聯網轉送美國的「中國人權」主席劉青,後以〈釋放楊建利  廢除黑名單──中國170名異議人士致中共當局公開信〉發表於《北京之春》月號。
20028月下旬起,趙常青開始在美國《民主論壇》陸續發表政論和時評,並起草〈中國公民運動宣言〉(草案)徵求朋友意見。10月,他修改了由四川民運人士歐陽懿起草的〈歡迎一個「與時俱進」,推進民主政治的執政黨十六大的召開〉的公開信,並徵集全國各地一百九十二人連署,於115日由《中國人權》以〈十七省市反對派人士連署致十六大公開信促重新評價六四〉為題的新聞稿全文發表,主要有六點意見和建議:

重新評價1989年的愛國民主運動,撫恤「六四」受難者及其家屬。
允許海外流亡者回歸祖國。
籲請執政黨恢復趙紫陽先生作為國家公民的所有權利。
努力改善國內人權狀況,釋放一切政治犯和良心犯,逐步平反一切冤假錯案,保障《憲法》三十五條所規定的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保障公民的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以及居住、遷徙、通信和資訊傳播的自由。
批准中國政府早已簽署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並據此修改相關法律法規,使之同兩個人權國際公約相一致。
在縣市級(包括縣市級)以下政權機關實行公開直接的民主競選制度,……並通過修改《憲法》和《選舉法》等相關法律,……用五到十五年時間逐步完成大陸重要公共職位的全部開放(包括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及全國人大代表等)。

兩天後的117日,在陝西省公安廳直接督辦下,趙常青被西安市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支隊祕密逮捕並抄家。
200284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書認定:趙常青在《民主論壇》發表〈一個美麗而光榮的夢想〉,「誣衊中國的政權是『極權專制體制』,叫囂『造就一個東方的美利堅』」;在上述兩篇連署信中「誹謗中國政府」,「誣衊中國共產黨對『六四』事件的處理『使大批愛國民主青年及和平公民或流血犧牲,或入獄受難,或流亡海外』」,誣衊並造謠「中國社會正處在危機四起的邊緣」;「撰寫具有綱領性、組織性的〈中國公民運動宣言〉,公然提出『以結束共產主義極權體制,建立現代公民社會為己任』」;113日,「在得知四川的蒲勇因患病死亡的消息後,串聯全國各地二十八人簽名在互聯網上發表所謂中國政府迫害『政治犯』的〈緊急呼籲〉,以損害中國政府形象」;「趙常青之行為已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且係累犯,依法應從重懲處」,因此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此後,他被押送到陝西省渭南監獄服刑。
在監獄中,趙常青因拒絕認罪,不服管教,曾遭四次「嚴管」虐待,被單獨禁閉總計長達個月。
國際筆會等人權團體對趙常青案一直非常關注,將這個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的已知首案作為中國當局侵犯言論自由的典型案例,獨立中文筆會於200512月授予他榮譽會員稱號。
20071127日,趙常青刑滿獲釋。2008年起,在友人主辦的《華商》雜誌做編輯,同時作為自由撰稿人在《北京之春》、《民主中國》、《博訊》、《民主論壇》、《議報》等海外華文媒體發表回憶錄、政論、詩評等文章。200812月,趙常青參加首批三百零三人簽署〈零八憲章〉。200910月,他前往北京打工,次年6月加入獨立中文筆會,10月因慶祝獨立筆會榮譽會長劉曉波獲得諾貝爾和平獎被北京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八天。

參考資料:

1.      劉青,〈釋放楊建利 廢除黑名單──中國170名異議人士致中共當局公開信〉,《北京之春》20028月號。
2.      趙常青,〈趙常青小檔案》,《民主論壇》2002824日。
3.      趙常青,〈為民主辯護──致中隊幹部的一封信〉,《民主中國》2010414日。
4.      趙常青,〈神聖的一票──我在1998年的民主競選〉,《議報》415418期(201058152229日)。
5.      趙常青,〈「八九一代」的歷史責任〉,《民主中國》20124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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